全市各參保單位:
根據《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深入做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促就業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5〕15號)文件精神,我市將全面啟動2025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返還對象
我市參加失業保險的各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返還條件
1、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當前參保繳費狀態正常且無歷史欠費的參保企業;
2、2024年度未裁員(減員)或裁員(減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
3、未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未進入破產清算、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
資金用途
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對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收回穩崗返還資金、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并取消下一年度穩崗返還資格。
經辦模式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降低企業辦事成本,我市2025年穩崗返還工作繼續采用“免申即享”經辦模式(從事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的企業不適用)。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通過湖北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提取參保企業2024年度失業保險參保數據進行比對,符合返還條件的,直接將返還資金撥付至企業在湖北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中填寫的企業對公賬戶內。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主動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穩崗返還,按規定及時撥付和使用資金,避免出現截滯留問題。
注意事項
1、參保企業應提前完善“單位規模、銀行賬號、單位經辦人”等相關信息,保障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發放正常。需維護基礎信息企業名單及維護流程見附件;
2、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詢電話:0717—4728378
附件:
1.宜都市需維護基礎信息企業名單

2.湖北政務服務網維護企業規模信息操作流程(圖文版)

3.湖北政務服務網維護單位銀行賬戶信息操作流程(圖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