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訊(通訊員 黃金春)“我謊稱自己是消防員,有內部渠道能辦消防資格證,還編造車禍等理由騙錢。其實很早就知道錯了,想過收手,但騙的窟窿太大了……”近日,經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萬某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同時責令其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2022年9月,在藥店工作的小芳(化名)認識了自稱消防員的“徐某”,二人添加了微信。一日,“徐某”主動詢問小芳是否需要辦理消防資格證,聲稱自己能通過內部操作辦理,持證后可掛靠公司每月領取工資。出于對消防員職業身份的信任,小芳同意委托其辦理。此后,“徐某”陸續以報名費、社保費、路費等各種辦證名目向小芳索要錢款。隨著時間的推移,證件始終未到手,小芳逐漸起疑,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案發后,“徐某”的真實身份被揭開:其本名萬某,從未從事過消防工作。此前,萬某曾在宜都某地擔任保安隊長,學過基礎消防知識。2022年下半年失業后,沒了生活來源的他動起了“歪腦筋”,想起游戲網友“傳授”的“賺錢方法”——冒充消防員代辦資格證詐騙。
“第一次騙人很容易就得手了,后來對正經工作越來越看不上,一門心思想靠詐騙搞錢。”嘗到甜頭后,萬某開始在社交軟件上主動添加陌生人,包裝“消防員”身份。取得對方信任后,他不僅以代辦消防資格證名義詐騙多人,還虛構酒駕出車禍、住院治療等理由借款,所得錢款全部揮霍一空。
經宜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定,2022年9月至2024年10月間,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小芳等多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消防員的職責是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絕不會利用職務便利牟取私利。如遇有人以“內部辦理消防資格證”等名義索要錢財,請立即撥打110報警。
(責編:向姝 李華 審核:黨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