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轉變
三峽日報訊(記者陳克新、通訊員路守栓)《湖北省長江船舶污染防治條例》實施一個月來,宜都海事處聚焦“監管、接收、處置”三大關鍵環節,從執法、船員、污染物接收三個維度精準發力,推動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轉變。
作為條例落地的“執行者”,宜都海事處將執法重心下沉一線,構建“全鏈條、高精度”監管體系。工作中,執法人員重點核查船舶污染物交付、岸電使用、油類記錄簿規范填寫、垃圾儲存容器分類標識等環節。
“不僅要查問題,更要教方法。”執法人員創新“執法+普法”模式,將條例條款轉化為“船員易懂、船上能用”的操作指南。在檢查現場,執法人員通過“手把手演示垃圾分類、點對點解讀合規要求”的方式,累計開展宣講170余艘次,覆蓋船員800余人次,推動監管要求從“紙面”落到“船頭”。
“以前垃圾分類靠自覺,現在有了明確標準,工作人員還上門指導,船上的環境好多了。”常年航行于長江宜都段的船長劉師傅坦言,如今船員們不僅主動規范填寫污染物處置記錄,還會在船舶微信群里分享防污小技巧。
船員們的防污意識從“被動配合”轉向“主動踐行”,形成“人人參與防污、共同守護長江”的良好氛圍。
在污染物接收方面,宜都海事處積極推動打通“船到岸”處置閉環。“以前接收船舶污染物時,經常因為記錄不規范來回溝通,現在有了海事處的指導,污染物的接收效率有了很大提升,有接收需求的基本上都能及時完成接收。”關洲停泊區污染物接收船船員說道。
提前預約、即時接收、實時報備,為確保污染物“接得住、轉得走、處理好”,宜都海事處定期核查接收單位的處置資質與臺賬,污染物從接收到處置實現了全流程可追溯。
宜都海事處將持續深化“執法監管、船員引導、接收協同”多維工作模式,以條例實施為契機,完善長效監管機制,讓“水清、岸綠、航暢”的生態畫卷在長江宜都段徐徐展開。